对公业务对公业务 业务流程 1 按照办理业务的种类准备材料并填写凭条; 2 按照办理业务的种类到排号机领取排位号码纸; 3 当柜员叫号到您时,请您携带填写好的凭条及相关证件到柜员处办理业务; 4 业务办理完成后请您签字确认并留存好您的证件及相关凭证。 一、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现金收付和日常转账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和代发工资业务,单位可在已开立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开立此账户; 三、临时存款账户 单位因临时性经营活动需要,可开立此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四、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目的是保证特定用途的资金专款专用,并有利于监督管理。 办理单位结算账户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 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 6 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代理人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